因我单位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非在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招录岗位:会计相关专业
招录人数:1人
三、资格条件
(一)报名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
3.身体健康,综合素质较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责任心强,具有吃苦耐劳精神;
4.全日制本科,会计及相关财务专业;
5.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人际沟通能力,电脑操作熟练;
6.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7.性别不限;
8.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先,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9.最低服务年限两年。
(二)不得报名或取消报名资格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人员。
四、报名方法
1.线上报名
报名时间:2月20日起至2月28日。
报名材料:个人简历,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户口簿(需户主页及本人页复印在同一页)、学历证、学位证等相关专业证书或证明文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学信网在线打印验证报告),所有证件均需要原件扫描或清晰照片,统一整理好发至报名邮箱gslzsh@163.com。
2.资格审查
莆田市总商会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合格者将通过电话通知面试时间。
3.招聘面试
应聘者凭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需具备的素质与能力。
4.公示、聘用:拟聘用对象在莆田市总商会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受聘人员与福建海峡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派遣至莆田市总商会工作。
五、相关说明
1.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首次聘用期为2年(含试用期2个月)。薪酬待遇:本科生应发工资3000元/月(含个人应缴纳的五险一金部分)、硕博士研究生应发工资3600元/月(含个人应缴纳的五险一金部分);予以缴纳“五险一金”;年度考核合格的,核发两个月应发工资作为一次性年终绩效奖金(按实际在岗月份核发)。同时建立工资标准定期调整机制。
2.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应主动将报考意向知会本人现所在单位,并征得现所在单位同意才可报考。因未经所在单位同意而造成不能被招聘单位录用等后果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3.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在网上提交的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4.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将通过中国海峡人才网莆田频道和莆田市总商会微信公众号发布,考生应随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因未及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5拟聘人员在考察、试用期间如违反纪律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单位有权劝退或解聘。
6.考生对招聘方面的相关疑问可通过以下电话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594-2672128。
7.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莆田市总商会负责解释。
莆田市总商会
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