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厦门市第一幼儿园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岗位描述:
(一)幼儿园非编辅助岗(教师2名):负责幼儿园保教等工作。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2.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非在编聘用人员义务;
3.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40周岁以下(1983年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无任何传染病,持有健康证及教师资格证;
5.诚实善良、吃苦耐劳,责任心强、安全意识强。
二、招聘程序
(一)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及报名
1.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发布在思明区教师进修学校网(http://www.xmsmedu.cn/)
2.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报名时须填写《思明区公开招聘非在编聘用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1),提供本人近期1寸证件彩照1张,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及岗位要求的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报名时间:2023年8月21日-2023年8月23日
4.报名地点:厦门市第一幼儿园
联系人:洪老师 咨询电话:0592-2052626、2023329转108
(二)资格初审
1.报名结束后由厦门市第一幼儿园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
2.幼儿园根据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认报考者资格条件无误后即通知参加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由我园统一组织。笔试主要内容为本岗位的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等。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操作技能等。
(四)体检
参加应聘人员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按时到指定的医院集中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本次招聘体检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证申请体检标准》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五)考核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应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计生证明(已婚)。由幼儿园考核小组对成绩优秀者进行综合考核,内容为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并对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六)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并公示3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三、其它事项
根据《思明区教育系统非在编聘用人员公开招聘实施细则(厦思教〔2019〕162号)》文件进行岗位的设置和审核,请报考人员认真对照,确定符合条件后方可报名。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报名应聘者提供的联系方式直接通知,请报考者及时留意。
本次招聘工作在思明区教育纪工委监督下进行。监督举报电话:5862734
本招聘简章由厦门市第一幼儿园负责解释。
厦门市第一幼儿园
202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