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3年济南市槐荫区所属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的有关规定,本次笔试最低分数线40分。现将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名单予以公告(详见附件1)。
笔试成绩考生可登录以下网址进行查询:
http://124.128.226.237:8371/tip/resultquery.do?method=fwdResultQueryPage&ksid=37123072510000000076
按照招聘工作安排,定于2023年7月28日(星期五)9:00-16:30对面试人选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请考生按照简章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及材料准时参加资格审查,逾期不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包括:
①个人身份证;②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在验证有效期内的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③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由个人提交纸质申请书,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阶段前提供);④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和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出具工作经历证明、签订合同和缴纳养老保险的单位要一致);⑤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⑥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提交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⑦经本人签字确认的《2023年度济南市槐荫区所属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2023年度应聘济南市槐荫区所属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⑧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以上材料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
面试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现场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并领取《面试通知单》。
在规定时间内面试人选未向招聘单位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初审与资格复审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对于放弃、复审结果不合格等造成的面试人选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的,一并递补。
递补截止时间为面试开始前第三天17时,截止时间后面试人选放弃的,该招聘岗位不再递补。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截止时间为面试开始前第一天的17时,到截止时间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如放弃此次面试资格,须填写放弃声明(附件2)以电子照片的形式提交应聘单位。
资格审查地址:济南市槐荫区经十路23377号济南银座佳悦酒店 四楼多功能厅
济南市槐荫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7月25日